
| 索 引 號: | 11220882MB1988495D/2021-00720 |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其他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 標 題: |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發文字號: | 無 |
| 發布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 索 引 號: | 11220882MB1988495D/2021-00720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其他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 標 題: |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大安市農業農村局(以下簡稱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大安市畜牧業管理局牌子。中共大安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能: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全市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承擔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等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檢疫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檢疫防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中央、省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編制市本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全市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擔全市農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對口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全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畜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市農業農村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秘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后勤保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辦會議、文電、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的物資;擬定局機關的相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資工作;負責系統內職稱評定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等工作,負責系統內勞模、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
(二)綜合科(市委農辦秘書科)
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協調,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預測農業農村經濟形勢提出對策建議。總結并宣傳農業農村工作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協助開展農業貿易談判、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等相關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字綜合工作,起草本系統工作計劃、總結、重要文件、簡報、領導講話等,審核把關各科室和基層單位以局機關或局黨組下發文件。負責編制本系統年度績效計劃、半年績效考核、年終績效考核評估工作。起草全市農墾經濟發展戰略、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墾區現代農業建設。指導墾區完成國家、省和白城市交給的政治、經濟任務。協調墾區對外關系。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縣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組織縣域經濟方面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對省委、市委實施縣域突破戰略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承擔市委農辦工作職責。
(三)計劃財務科(發展規劃科、農田建設管理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設,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和全省農業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政策建議。
提出全市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四)農業科(園藝特產科、農業機械化科)
起草糧油生產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油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負責全市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擬定全市農業系統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技術推廣及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減災相關工作。分析預測農業農村經濟形勢并提出對策建議。總結并宣傳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園藝、特產、經濟作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以及重大技術措施。組織、協調并指導園藝、特產、經濟作物及多種經營產業等產品的加工和銷售。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和產業損害調查。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全市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建設。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起草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市內農機作業規范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五)牧業漁業科
指導全市畜牧業經濟發展;對行業發展中資源配置、結構布局及適度調控等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并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地方畜牧業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畜牧業行業國家標準的實施;承擔畜牧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畜牧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承擔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和種畜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畜牧業產業園區、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規劃,負責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的監督管理;指導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組織實施畜牧業規模養殖標準化建設和名牌發展戰略;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的規劃、布局和綜合協調;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奶業發展規劃;負責生鮮乳基地建設和收購站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的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各地調整優化畜禽養殖布局等職責。擬訂飼料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飼料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和加工流通。
起草全市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承辦重大涉外漁事糾紛處理工作。按分工維護管轄水域漁業權益。
(六)市場信息科(科教科)
建立、預測并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組織開展畜牧行業的科技教育培訓。指導農業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
負責建立全市農業信息平臺、行業數據統計、應用軟件開發,信息采集分析、數據庫建設和日常維護管理;負責全市重點龍頭加工企業、經濟組織、小區、專業大戶、經紀人、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網絡運行;會同有關部門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和統計工作。負責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本轄區內農業經濟工作信息;利用各種信息平臺及時搜集、分析、發布國內外農業經濟信息,提高信息的綜合應用水平。
(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法規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省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種子、種苗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負責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規劃和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食用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加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生豬屠宰和畜禽屠宰管理,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考核;監督執行國家有關飼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飼料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飼料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指導、監督全市農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和開展職業健康監管。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農業系統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監督,及時反映與處理重大農業安全事故。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市政府規章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復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農業農村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測、檢驗、審核、認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農業農村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八)防疫監督科(獸醫藥政科)
負責擬訂全市動物防疫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動物防疫有關政策、措施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撲滅計劃、應急預案;負責疫苗等防疫物資的調撥和管理;負責疫情管理并組織收集整理動物疫情信息;組織實施疫情監測,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負責組織對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獸醫衛生監管;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檢驗檢疫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監管出入境動物及動物產品;負責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獸醫醫政、藥政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獸醫醫政、藥政工作規劃和計劃;負責組織獸醫醫政、藥政和藥檢工作;監督實施獸醫、獸藥標準;負責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獸醫診療及獸醫藥械監管;負責獸醫隊伍建設及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負責全市畜牧獸醫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全市鄉村振興建設政策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省市鄉村振興建設示范專項資金的管理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
機關黨支部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國有農牧場站的黨群工作。負責紀檢、黨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戰工作。
大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職能: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對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無害化處理場所及經營動物及其產品集貿市場的動物防疫條件的監督檢查,負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審批;負責對動物診療機構及其人員監督管理;負責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負責動物產品安全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病害動物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負責動物疫情強制撲滅措施的落實;對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監督檢查。
大安市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
負責對進入我市流通領域的動物、動物產品的監督檢查執法工作。
大安市動物檢疫站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吉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條例》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檢疫,依法對轄區內檢疫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出具檢疫證明,對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加蓋驗訖印章或加施檢疫標志,并對檢疫結果負責;在規定權限內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發現病死動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的,禁止其出售、屠宰、加工、運輸,責令并監督當事人進行無害化處理,拒不改正的依法處理;發現重大動物疫病或者疑似重大動物疫病的立即上報。
大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一是負責全市動物疫病的防治技術指導和檢查督導;二是負責全市動物疫病的監測和實驗室檢測;三是負責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四是負責動物疫病預防知識的組織培訓和科普宣傳;五是負責全市動物疫情的測報、預報和防控應急物資儲備。
大安市畜牧總站
負責擬定畜禽繁殖改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種畜禽質量監測;協助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負責優良畜禽品種的引進、技術推廣;負責畜禽繁育技術人員的培訓;負責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標準化生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養殖場(小區)備案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服務指導工作;負責畜禽養殖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現有職工26人。
大安市牛羊胚胎移植中心
負責三家甸草場建設。
大安市獸藥飼料監察所
強化獸藥飼料監管,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畜禽生產規范和標準化技術推廣;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大安市職工教育學校
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農民養殖技術培訓(陽光工程養殖技術培訓、新型職業農民養殖技術培訓);農民綠色證書培訓;職工學歷培訓;牧業技術推廣等。
大安市農村經濟管理總站
產權制度改革;負責清產核資、權屬界定、成員身份確認、股份合作制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賦碼登記,農村土地仲裁;負責依法調處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民信訪案件處理;負責受理領導批示、復察信訪案件,農村審計工作;負責村級財務審計,壯大村集體經濟;負責壯大集體經濟項目的產業規劃、指導;產銷對接、技術推廣等服務支撐,扶貧資產確權登記;負責對扶貧專項資金、涉農整合資產幫扶、捐贈資金形成的農村扶貧資產進行確權登記的工作。
大安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站
為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農業環境保護、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提供服務。承擔農村可再生能源和生態農業新技術、新產品的試驗、示范與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新技術的培訓和推廣活動;開展農業環境監測,農業環境質量的調查與評價工作為主項,組織開展農業生態建設,合理利用和保護農業自然資源,推廣生態農業新技術、新經驗;開展農業生物物種資源調查,負責全市農業野生植物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開展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和外來入侵有害生物的調查和防治工作,制定和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開展全市農業環境質量的調查與監測,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的調查與防治,擬定農業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對農業環境質量作出預測和評價,制定重大農業污染事件的防控應急預案,參與農業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重點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保證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蔬菜。
大安市農業產業化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農業產業化相關業務,農業產業扶貧工作、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綠色食品、農墾企業工作、水田服務與技術指導、農業雙創及農業展覽等工作。
大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主要進行農業技術推廣、新品種試驗工作、科技普及。負責糧油新品種(系)、新技術、新農藝的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工作。承擔全市土壤肥料使用、肥料監測和分析評價等工作;負責全市土壤及耕地質量保護、節水灌溉技術推廣和鹽堿地改良工作;負責農作物病蟲害預測和預報工作;承擔引進推廣新農藥、新技術;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植物保護以及高效低毒、低殘農藥、生物農藥的使用工作;開展有害生物調查和普查工作;負責植物檢疫等相關工作;承擔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業綜合執法隊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和工作計劃;制定全市農業行政執法計劃并組織實施,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和農業生產秩序,保障和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宣傳農業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規定,做好農業行政執法人員普法培訓教育工作,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負責種植業類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檢疫的執法檢查和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工作。
三、負責市場信息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農產品市場管理、基本農田保護管理的執法檢查和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工作。
四、負責依法開展經常性的農業投入品市場執法檢查和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工作。
五、負責受理農業投入品質量投訴,并做好調查處理結果回復和調解工作。
六、負責執法工作總結和執法統計的上報工作。
七、負責市委、市政府和農業農村局交辦的與農業行政執法有關的其他工作。
大安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
查處違法違規涉漁案件,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環境可持續發展。
大安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水產技術推廣應用。
辦公地址:大安市長白南街1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農業農村局負責人 姓名:朱寄銘 聯系方式:5233900
大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人 姓名:馮修安 聯系方式: 5202900
大安市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負責人 姓名:邱長貴 聯系方式: 13504365698
大安市動物檢疫站負責人 姓名:劉佰成 聯系方式: 6553366
大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人 姓名:于慶卓 聯系方式: 5341277
大安市畜牧總站負責人 姓名:劉笑揚 聯系方式: 5222905
大安市牛羊胚胎移植中心負責人 姓名:李恩偉 聯系方式: 5205833
大安市獸藥飼料監察所負責人 姓名:賈長宇 聯系方式: 6197566
大安市職工教育學校負責人 姓名:喬巖 聯系方式: 5222147
大安市農村經濟管理總站負責人 姓名:王宗輝 聯系方式: 5211577
大安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站負責人 姓名:于海洋 聯系方式: 13804365903
大安市農業產業化服務中心負責人 姓名:譚鵬舉 聯系方式: 5210336
大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人 姓名:韓喜龍 聯系方式: 5223492
大安市農業綜合執法隊負責人 姓名:趙鵬飛 聯系方式: 5223673
大安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負責人 姓名:管福軍 聯系方式: 5225323
大安市水產技術推廣站負責人 姓名:張信平 聯系方式: 5220989
(此件公開發布)